【2023年营商环境“十佳”优秀案例⑩】“打防”结合推动虚假劳动仲裁防范治理——衡某某等骗取劳动仲裁裁决参与职工债权分配虚假仲裁系列监督案
编者:安州区检察院积极开展全省检察机关虚假仲裁、虚假公证监督专项活动,成功办理了衡某某等骗取劳动仲裁裁决参与职工债权分配虚假仲裁监督系列案。安州区检察院以该案办理为契机,针对近年虚假劳动仲裁领域的突出问题,联合仲裁部门探索建立协作配合和程序衔接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助力规范劳动争议仲裁活动,有效维护了社会利益,积极共筑司法诚信。该项工作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虚假诉讼专刊》刊载推广。 虚假仲裁是指当事人为达到非法目的,利用仲裁和公证的便捷性骗取虚假的仲裁裁决或公证债权文书后向法院申请执行或申报债权,属于非典型的新类型虚假诉讼,此类行为侵害了第三人合法权益,扰乱正常仲裁秩序,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安州区检察院立足于法律监督职能,敢于深挖严查,围绕衡某某等骗取劳动仲裁裁决参与职工债权分配虚假仲裁监督系列案的办理,以“打防”结合的方式推动虚假劳动仲裁防范治理,取得了较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精准查办,击破“假讨薪”妄图“先受偿”骗局。 高度重视虚假诉讼线索,明确案件争议焦点,充分调查核实反映问题,深入挖掘有力证据,努力确保监督精准有力。一是关联检索,发现案件疑点。全面调阅该公司及衡某某等人涉劳动争议纠纷仲裁、诉讼、执行案件20余件,将该案与其余案件进行对比发现,衡某某、邓某某二人是该公司唯一在正常运营期间仅出具欠条作工资欠款证据,且工资高于销售主管的普通销售岗员工,与常理相悖。二是“审”“查”并举,还原事实真相。围绕该案欠条、劳动关系真实性等疑点,向公安、银行、人社等部门调取证据10余份,延伸走访该公司关键岗位职员6名,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手段收集证实虚假劳动关系的外围证据。三是上下联动,一体化办案。借助上下两级院一体化办案工作机制优势,获得市检察院支持,市检察院统一调用辖区内两级三地检察官组成办案组,集中人才、经验和地域优势,助力安州区检察院攻破案件关键点。四是刑民协同,突破关键口供。主动与公安机关对接,要求提前介入,在人员查找、记录调取等方面提供协助,通过缜密询问,逐一突破心理防线,二人终于认可未在该公司上班的事实,双方劳动关系为捏造。 (二)督促履职,加强“假仲裁”“错程序”双向监督。 经审查认为,衡某某、邓某某二人以虚假工资欠条骗取劳动仲裁裁决确认工资债权,据此作为职工债权申请在民事执行程序中获取优先受偿,侵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构成虚假诉讼。一是寻找依据,参照指导性案例。对仲裁裁决文书的监督是否属于检察机关监督范围在实践中存在一定争议,特别是民事检察监督规则并未将其列入监督事项。但根据高检第十四批指导性案例(检例55号)以及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发布规则,安州区检察院对该案适用裁判结果监督程序进行办理。二是立足结果,督促撤销仲裁。安州区检察院分别向区法院和区劳动仲裁委发出检察建议。区法院采纳检察建议,裁定终结执行。区仲裁委员会也撤销了原仲裁裁决书,经重新审理后驳回了申请人的全部诉求。三是注重过程,督促规范程序。对仲裁机构仲裁程序进行全面审查,对发现仲裁程序存在庭审笔录文书签字不齐备等违反法定程序情形一并监督,督促仲裁机构进一步加大实质审查力度,从严规范程序。 (三)多方聚力,推动虚假劳动仲裁“清单式”防范治理。 积极履职,充分发挥民事检察办案优势,主动探索,积极推动预防和惩治虚假劳动仲裁工作平台搭建。一是统一认识,召开联席会议。以开展全省检察机关虚假仲裁、虚假公证监督专项监督为切入点,联合区劳动仲裁委召开联席会议,就风险防范点、线索移送、协作配合等方面达成共识。二是审慎研判,形成风险清单。主动做好类案问题的发现、梳理、研判、处理及监督意见的跟进落实,结合仲裁程序中证据审查、案件办理等程序,总结虚假劳动仲裁易发类型5条,列举出关键环节和审查重点7条,形成虚假劳动仲裁风险清单。三是长效治理,构建协作机制。与区劳动仲裁委会签《关于加强预防和惩治虚假劳动仲裁工作的意见》,在线索共享、电子卷宗对接、案件查办等方面加强协作,及时防范、发现、纠正虚假劳动仲裁,形成虚假劳动仲裁联防共治工作格局,维护正常司法秩序和司法权威。 安州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深入开展虚假仲裁、虚假公证监督专项活动,扎实践行由“个案监督”到“类案监督”并延伸至“行业治理”的监督理念,通过检察建议加大对虚假诉讼的监督、惩治力度,2022年至今,发出检察建议4份,督促相关部门撤销仲裁裁决2件,助力相关仲裁程序标准化、规范化。 安州区检察院坚持在办案中深入贯彻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主动联合仲裁部门搭建预防和惩治虚假劳动仲裁工作平台,积极推动常态化防范治理虚假劳动仲裁工作机制构建,以高质量工作成效回应群众对司法公正、社会公平的呼声,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维护司法公信力和法律权威,以新时代检察法律监督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区检察院 撰稿:何文丽 审核:余海荣)